金融业券商有望代销保险双赢格局逐步成型
金融业:券商有望代销保险双赢格局逐步成型
金融业:券商有望代销保险双赢格局逐步成型 更新时间:2011-4-12 11:16:02 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在获得保监会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后,可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券商拥有庞大的客户基础和便利的营业场所,适合开展保险代销业务。2010年底,券商共有4644个营业部,虽然与银行网点数目不在一个数量级,但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地主要县市,是除银行之外开展金融零售业务的最佳合作伙伴。在当前保险和银行合作受到规范限制之后,不失为保险代理销售的另一条蹊径。券商拥有近一亿的客户资源、1.2万亿的客户保证金和16万亿的客户证券市值的客户基础,而且券商机制更为灵活,对客户的沟通和交流频率可能比银行更具优势,同时能在在股票、基金、债券等方面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资产配置,如能大规模开展保险代销业务,将对银保受限的保险销售形成新的支持。 对券商来说,除了代销基金外,将新增代理业务收入来源。当前银保渠道的收费高达在2.5%-3%左右,2010年寿险保费收入超过1万亿元,假设未来券商渠道能占比10%,按2%的佣金率计算可带来10亿的销售收入,虽然占比仅1%,销售能力成为影响基金公司决定分仓、研究合作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预期,券商对保险产品的销售也将成为两者开展更广泛和深入合作的窗口,例如未来可能放开的保险资金股市交易席位。 短期影响有限,长期削弱银行在代销保险方面的垄断地位。在银保渠道被规范限制后,券商销售渠道被放开,在基金销售中券商占比在20%左右,但银行客户相对偏好低风险,与保险的客户群更为接近,券商的客户更偏好风险较高的产品,因此营业部销售保险的动力和成功率较银保会低一些。同时,券商销售保险需要券商机构和销售人员获得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短期内难以大规模开展,不过长期来看,券商和保险的合作加强是双赢的格局,可能会对银行代理中间业务的垄断地位产生一定冲击。 风险因素:交易量萎缩,创新业务开展不如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