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 产业引导基金 江门产业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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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和死亡参保人遗属及时处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通告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为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充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请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相关待遇或未处理个人账户的我市参保人,以及参保人已死亡但个人账户未处理的我市参保人遗属,尽快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并办理个人账户的后续处理业务: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曾在我省一地或多地参保缴费的,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及相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归集个人全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在待遇领取地申领基本养老金。
2.转移归集后仍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的参保人,如有符合《关于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规定的补充通知》(粤人社函﹝2012﹞1579号)规定的情形,可按照该通知规定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业务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业务,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上述规定延长缴费)的,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及相关规定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上述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向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其遗属可以向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退回个人账户。其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其遗属还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规定执行。参保人在多地参保的,遗属不得重复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我想在江门买房,有什么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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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远点去江门“逼贵完”也不错,只要有交通工具,天天可享受生活。江门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报销多少钱
一次性生育补贴中流产报销400元、顺产报销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报销4000元;并且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江门社保7月涨价有通知吗
1.没有通知
2.目前还没有关于江门社保2023年7月涨价的通知,因此可以暂时认为没有涨价。
3.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政策会根据国家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调整,未来可能会有涨价的可能性。
建议关注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以及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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