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开谴责ST银广夏大股东
深交所公开谴责ST银广夏大股东
深交所公开谴责ST银广夏大股东 更新时间:2010-9-17 6:59:58 日前,深交所对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的ST银广夏股东浙江长金、中联实业以及相关当事人朱关湖、梁胜权、马国庆、单河和金爱军等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上述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和该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经深交所查明,2009年1月16日,为补偿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承接ST银广夏子公司广夏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债务人对中国农业银行1.78亿元债务,上市公司将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中约2500万股股份过户至浙江长金。2009年1月1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浙江长金所获的定向转增股份,此后该部分定向转增股份受到质押和多次轮候冻结,导致上市公司担保责任存在不能解除的重大风险。对于上述情形,浙江长金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市公司也未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银广夏董事长朱关湖兼任浙江长金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另据深交所查明,贺兰山葡萄酿酒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性企业。2009年1月20日,ST银广夏所持酿酒公司62%股权被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中联实业作为关联方参与竞拍,并因现场出价最高而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合同》。本次拍卖成交导致上市公司无生产经营性资产,且形成ST银广夏与中联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中联实业参与酿酒公司股权竞拍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合同》后未及时通知ST银广夏董事会履行披露义务。ST银广夏监事梁胜权、马国庆、单河,时任总裁金爱军知悉上述情况,但也未及时通知董事会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