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等3项金融行业标准已到送审阶段
《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等3项金融行业标准已到送审阶段
7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通用规范》《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3项金融行业标准经过草案稿、征求意见搞等编制阶段,已形成标准送审稿。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请各委员单位审阅标准送审材料,并在2020年9月22日前完成在线投票。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当代金融家》发表文章指出,金融业标准化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
李伟提到,金融标准化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他说,按照“标准先行、制度保障”原则,以标准化手段支持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如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支付标记化、支付信息保护、受理终端注册管理、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等技术标准,并将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切实防范因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
而在去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二级巡视员杨富玉也公开指出,要强化标准对新技术应用规范引导作用。
他说,近年来,金融科技迅猛发展,不断改变各国和地区的经济金融版图。金融科技在提供广泛机遇的同时,增加了潜在风险。国际社会形成共识,金融科技能够促进金融发展、金融普惠和金融提效,但相应会增加金融稳定、市场诚信、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的风险,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要求,标准尤其是推荐性标准可以发挥独有的“软法”作用。
有一种观点认为,标准阻碍创新,企业可以运用其市场影响力,制定游戏规则,与银行共享数据,实现甚至超越国外开放银行制度想达到的目标。杨富玉指出,这种观点是短视狭隘的,没有看到在专有接口模式下,数据不规范、竞争不充分、创新不持续、公共利益受损的风险。
当时,他就透露,人民银行正在抓紧组织研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17项金融科技标准,欢迎广大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科研院校等各方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也支持外资企业加入标准工作组,公平参与金融标准编制,增强标准编制主体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