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要遵守统一规范和标准
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要遵守统一规范和标准
11月2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披露,央行已于近期正式发布了《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通用规范》、《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三项金融行业标准。笔者认为,这一系列规范和标准的推出,是对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的具体贯彻和落实。未来,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都要遵守统一规范和标准。
金融科技是目前最受市场关注的细分领域之一,如果对比中外的情况就会发现,中国金融科技在最近几年异军突起。安永在调研全球20个市场后发现,基于中国消费者的金融科技采纳率全球最高,中国移动支付普及率全球最高,中国在金融科技技术水平上将领先全球。在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的现象:谁占据流量,谁就有数据;谁有数据,谁就有客户。大型科技公司无论是在数据占有、存储,还是在数据应用方面,优势越来越突显。
与金融科技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是金融科技监管的重要性逐渐被决策层所认识并付诸实施。2017年5月,央行新成立的金融科技委员会定位是侧重于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与统筹协调。2018年12月,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市启动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去年8月,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金融科技的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今年4月,央行宣布,为深入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在上海、重庆、深圳、河北雄安新区、杭州、苏州等6市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
金融委10月31日召开的专题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随后,金标委推出事关金融科技创新的三项金融行业标准。这三项标准既适用于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持牌金融机构和从事相关业务系统、算力存储、算法模型等科技产品研发的科技公司,也适用于相关安全评估机构、风险监测机构、自律组织等。
其中,《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从事前公示声明、事中投诉监督、事后评价结束等全生命周期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的运行流程进行规范,为金融管理部门、自律组织、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开展创新测试提供依据。《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通用规范》从交易安全、服务质量、算法安全、架构安全、网络安全、业务连续性保障等方面,明确对金融科技创新相关科技产品的基础性、通用性要求,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健康上线把好安全关口。《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明确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的监控框架、对象、流程和机制,确保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的风险总体可控。
从未来情况看,第一,无论是金融科技创新还是金融科技监管都要牢固树立标准化意识。所谓金融科技标准化,特指围绕金融科技行业的业务流程、产品服务、信息交换、监管治理等方面所开展的标准化工作。在当前形势下,一定要认识到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化建设的战略意义。一方面,金融科技标准是我国金融科技健康发展的技术支撑,是金融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有了这些标准,就有了新金融业态的准则规范,也就有了统一监管的依据,而金融科技的创新,也将对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促进行业持续升级。另一方面,标准的边界线能够限定金融科技所应用的场景和范围,帮助金融业实现分类指导、分级监管,严格约束金融科技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等新型模式合法合规发展,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第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业竞争力。标准是规范产品服务和市场秩序的依据,标准化建设实质上是个性化、差异化向规范化的转变。在金融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通过市场参与者的沟通、协调形成标准,能够让金融科技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地参与竞争,从而避免因不正当竞争带来的资源消耗,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同时,通过行业标准的制定形成产业合力,能够消除或减少金融业对外合作竞争的壁垒,提升金融科技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进而推动金融业改革开放。
第三,通过标准化构建金融科技生态圈,推动金融科技标准国际化。要在严格执行上述三项标准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基础设施、自律机制、产业联盟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借助开发平台、接口协议、服务调用等多种技术形式来促进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利用标准带动金融科技企业进行深度合作,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要在把握国际标准发展脉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制,增强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话语权,以此提升我国金融科技标准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