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排污权银行可贷款
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囊中羞涩”,能否将排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以解资金短缺燃眉之急?
最近,河北省做了这一尝试。13家有偿获得排污权的企业,共获得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提供的排污权质押贷款3444.8万元。
“排污权质押贷款体现的是排污权的资源化、价值化,是用经济和金融手段倒逼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发展、产业转型的一项创新机制。”河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国鹰说,此举填补了河北省在排污权交易领域开展融资的空白,对建立更加全面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哪些企业获得这批贷款?
仅在新建企业中推行,是对有偿使用排污指标的激励和补偿
排污权又称排放权,是指排污者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这一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排污权概念,其内涵是政府作为社会的代表及环境资源的拥有者,把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利像股票一样出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者。排污者可以从政府手中购买这种权利,也可以向拥有排污权的其他排污者购买,排污者相互之间可以出售或者转让污染权。
推行排污权交易,是国际上许多国家保护环境的做法。近年来,国内一些省份也纷纷尝试排污权交易。河北省排污权交易服务中心主任李志勇介绍,目前,河北省还没有全面推开这一交易,老企业仍然无偿获得排污权,全省目前的排污权交易是在新建企业或新建项目中开展的,还没有扩展到老企业这个层面。新建企业或新建项目通过从交易机构有偿获得排污权,可以申请质押贷款。老企业因为仍然无偿获得排污指标,不能申请质押贷款。
李志勇举例,这种情况就像以前单位福利房一样,人们分得的房屋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只有参与住房改革,购买了房产,房屋方能上市买卖。
老企业不能参与排污权质押贷款,是否公平?是否会影响排污权质押贷款这一绿色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李志勇解释:“目前情况下,新建企业需要通过交易,获得排污权指标才能生产,老企业却能无偿使用排污指标,这对新企业是不公平的,此时推出排污权质押贷款,对新企业正好可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也算是对新企业的一种补偿,不但不会影响排污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进一步开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还可以促进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全面推开。”
下一步,河北省将开始对部分行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让更多的企业享受绿色信贷的这一“红利”。
只要是新企业、新项目,就能获得这一贷款吗?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副行长朱军介绍,目前光大银行排污权质押业务主要针对合法、合规及各种手续健全、已经有偿获得排污权指标、环境行为健康、承担污染减排工程项目或减排任务的企业。
如何防范和规避市场风险?
建立贷款企业环保监测机制,排污权交易资金优先偿还银行
排污权质押时,授信贷款利率是多少?质押率一般又为多少?
朱军说,排污权质押授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政策执行,期限按不超过企业有偿获得排污权有效期限的届满日,最长不超过3年。“至于质押率,目前光大将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参照评估机构估值确定质押率,但排污权质押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排污权评估价值的80%。比如,借款人所购买的排污权价值100万,那他可以贷到80万。”
朱军告诉记者,如果企业因效益不好、倒闭等情况而不能偿贷时,银行可将企业用于质押的排污权拿到交易机构拍卖,或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回购,确保银行质押权的实现。
排污权质押贷款怎么用,也有规定。一是用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用于现有企业购买排污权或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三是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但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排污权质押贷款是光大银行在河北省开办的一项新业务,有市场,就会有风险,如何防范和规避风险呢?
河北省环保厅与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三条约定——
环保厅建立贷款企业环保监测机制,定期向光大银行通报贷款企业环保动态,为防控贷款风险提供相关信息数据。
环保厅协助光大银行建立排污权质押融资服务管理及坏账核销机制,共同提高排污权质押融资服务的风险覆盖能力和风险缓释能力。
规范排污权质押融资业务程序,由双方共同制定发布排污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南、专项业务规范和标准合同文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若授信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企业因效益不好、倒闭等情况出现不能偿贷时,我们也会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尽量避免纠纷产生。”李志勇解释,比如银行可以依法处置质押的排污权,排污权交易资金由银行优先受偿后,有剩余金额的,退交授信企业;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银行有权向授信企业追偿不足部分金额。处置质押排污权时,可通过排污权交易向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转让;符合政府回购条件的,可申请政府回购储备。
为啥启动排污权质押贷款?
帮助企业筹集技改和治污资金,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
河北为什么要在此时启动排污权质押贷款?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介绍,目前全国11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中,山西、浙江、湖南、陕西4个试点省已开展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并与金融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
其中,浙江省232家企业通过排污权抵押,获得银行贷款35.10亿元,实现企业、政府、银行三方“共赢”。陕西省以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为平台,以排污权抵押融资为核心,由兴业银行提供3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支持排污权市场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排污权抵押融资业务。
“河北也是试点省,启动这一业务势在必行。同时,这也是河北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需要。”李葆解释,“十二五”污染减排,既要消化增量,又要削减存量,减排的空间在缩小。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投资建设成本相应增加,其中包含了购买的排污指标。排污指标作为一种资产来质押,可以帮助企业筹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排放。
今年以来,河北省各地区出现大面积雾霾天气,范围之大,污染之重,持续时间之长,多年罕见。今年6月,全国污染最重的10个城市中河北省就占了6个。据了解,1至5月份全省省辖城市空气AQI指数小于100的优良天数平均仅为48天。
防治大气污染,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其中治理政策和资金短缺是一大瓶颈。“在这种情况下,河北推出排污权质押贷款,指明了金融投资方向,扩大了贷款范围,提高了贷款质量,可以帮助企业把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本,把环境资源使用权变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让企业治理污染更主动。”李葆说。
“请注意,河北推出的是排污权质押贷款,而不是其他省份开展的排污权抵押贷款。”河北经贸大学绿色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小江表示,质押与抵押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金融部门更愿意把无形资产定为质押,把有形资产定为抵押。
王小江解释,排污权交易属于新生事物,在现有法律、法规中难以找到排污权质押或抵押的相关规定,金融管理者或环境管理者,在控制排污权贷款风险时,既可以选质押,也可选抵押。“对河北来说,采取质押的风险分类方法来进行排污权贷款,是根据本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法律环境、工作需要而做出的选择。”
延伸阅读
绿色信贷在河北
从2007年开始,河北省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合,推进绿色信贷,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此举在全国开了省级绿色信贷的先河。
今年,河北省环保厅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光大银行将提供5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信贷额度,其中300亿元人民币专项额度用于排污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拥有排污权企业的融资需求。加上以前兴业银行提供5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信贷额度,两大银行在河北绿色信贷规模已达到1000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