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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和收入 (房贷收入比去年末升至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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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和收入 (房贷收入比去年末升至60.5%)

央行发布:房贷收入比去年末升至60.5%

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 2017年末我国住户部门债务余额40.5万亿元

房贷收入比去年末升至60.5%

根据报告披露的数据,2017年末,我国住户部门债务余额40.5万亿元,同比增长21.4%,较2008年增长7.1倍。存款类金融机构住户部门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为32.3%,较2008年增加14.4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住户部门债务主要由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构成,2017年末,两者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7.8%和22.2%,同比增速分别为25.8%和8.1%。、、

住户部门债务超五成是个人房贷

报告显示,自1997年商业银行开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以来,住户部门债务中个人住房贷款一直占据主体地位。2008—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从3.0万亿元增至21.9万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余额的比例保持在45%~54%。从历史数据看,住户部门债务水平与房价呈现较大的相关性。

2009年,房地产市场价格止跌回升,住户部门债务也随之快速增长。2009年底,住户部门债务余额8.2万亿元,同比增长43.3%,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4万亿元,同比增长47.9%。2010年,国家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个人住房贷款增速和住户部门债务增速也在2010—2012年持续下降。此后,住户部门债务增速依然与房价增速保持一致的变动趋势。2017年3月后,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抑制。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相应降至22.2%。

有购房者利用消费贷规避首付比的限制

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各类消费需求的提升以及信用卡的普及,短期消费贷款在住户部门债务中占比不断提升,2008—2017年末,该比例从7.3%增至16.8%。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速下降,而短期消费贷款增速大幅上升。2017年1月,短期消费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为19.9%,至2017年10月已增至40.9%。

报告初步分析认为,短期消费贷款的异常增长可能有如下原因:首先,在整体利差处于低位的情况下,银行有动力投放收益更高的消费信贷,P2P监管趋严也促使了部分消费贷款回流银行体系。2012—2016年,年度新增短期消费贷款占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全部贷款的比例维持在5.8%~7.7%,而2017年,该比例增长至13.8%。其次,近年来购房开支骤增透支了部分居民的消费能力,使其转向利用短期消费贷款维持消费水平。最后,部分购房者利用消费贷等产品规避首付比的限制。

部分居民通过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渠道借款

报告指出,除上述纳入统计范围的住户部门债务外,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典当行等也是居民获取资金的途径。

除传统银行开办的网络审批贷款业务外,个人从互联网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包括P2P平台、网络小贷公司以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7年,P2P等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包括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9%。互联网金融在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不足、便利居民借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部分居民不考虑还款能力,利用互联网金融征信缺失过度借贷,造成逾期无法偿还,甚至引发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此外,还有部分居民通过典当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融资渠道借款。

2017年末,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债务余额/GDP)为49.0%,低于国际平均水平(62.1%),但高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平均水平(39.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住户部门债务与GDP的比值低于10%时,该国债务的增加将有利于经济增长,比值超过30%时,该国中期经济增长会受到影响,而超过65%会影响到金融稳定。

债务收入比是以可支配收入衡量的住户部门债务水平。2008—2017年,我国住户部门债务收入比从43.2%增至112.2%,10年间上升69个百分点。其中,房贷收入比(个人住房贷款/可支配收入)从2008年末的22.6%增至2017年末的60.5%,10年间上升37.9个百分点。

住户部门贷款不良率处于较低水平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审慎的住房信贷政策,对首付比要求较其他多数国家更为严格。2017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平均抵借比(即当年批准的抵押贷款金额除以当年批准的抵押品价值)为59.3%,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此外,我国住户部门贷款的不良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2017年末,个人不良贷款余额6149.3亿元,不良率为1.5%,低于银行贷款整体不良率0.3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信用卡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不良率分别为0.3%、1.6%、0.7%,较上年分别降低0.1个、0.3个和0.1个百分点。

多措并举应对住户部门债务增速过快